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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2017年脱贫攻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为确保完成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指导、乡把关、村落实、户参与的原则。产业脱贫项目由县指导,乡镇把关,村制定方案,报乡镇初核,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并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尊重贫困户意愿,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内生动力。
      (二)坚持“芦花鸡产业兜底+自选菜单提升”相结合的原则。芦花鸡作为基础兜底产业,鸡雏直补到户,企业保底回收,实现增收。在此基础上,2017年预脱贫户发展其他产业,从菜单中选择产业,政府奖补扶持,培育发展产业,实现稳定脱贫。
      (三)坚持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的原则。奖补政策按预脱贫人口3000+贷款贴息办法,以户为单位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项目启动阶段,给予贷款支持,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奖补。
      二、产业奖补范围及标准
       利用“三到村三到户”资金7216.3万元(2015年“三到”资金结转381.3万元;2016年“三到”资金结转2740万元;2016年非重点村盟级配套“三到”资金结转195万元;2017年“三到”资金3900万元),对2017年度实施的脱贫产业进行奖补(奖补目录见附件1)。奖补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兜底产业
      1.芦花鸡养殖产业。针对2016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芦花鸡产业,每户最高奖补3800元(按每人3000元核减奖补指标)。
      2.扶贫车间培训加工。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扶贫车间技能培训,从培训第11天起,每人每天奖补20元,技术熟练后转为计件工资时停止奖补,奖补时限每人不超5个月,每人最高奖补3000元。
      (二)提升产业。2017年预脱贫户,可以选择养殖业和特色产业。
      1.养殖业:能繁牛、马、驴等每匹(头)奖补3000元;能繁母猪每头奖补1000元,10公斤以上仔猪每头奖补200元。
      2.特色产业:发展其他特色产业,由村委员会、乡镇政府按程序逐级报批,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实施。
      三、实施程序
      (一)征求意见。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征求贫困户产业脱贫意愿,填写《产业脱贫贫困户意愿选择表》(附件2),经户主签字确定。
      (二)制定计划。根据贫困户意愿,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制定贫困户产业脱贫计划。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负责编制本村产业脱贫实施方案,以户为单位做好脱贫计划。
      (三)村级初审。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本村产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四)乡镇复审。村级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由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由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复。
      (五)县级批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县政府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批复。
      (七)逐级验收。脱贫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党委、政府对脱贫产业项目逐户进行验收,提出到村到户的验收意见,填写《乡镇产业脱贫项目初验报告》(附件3),并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验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对产业脱贫项目进行验收。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突泉县产业脱贫项目验收报告》(附件4)。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要把产业脱贫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对脱贫产业项目要上心上手、部署督战,为产业持续发展打好基础。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村两委要积极为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产业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放大使用资金。产业奖补资金每人3000元,如发展产业资金不足,可用奖补资金存入银行担保,放大3倍借贷,每人可贷款1万元,政府贴息。贫困户不能通过银行征信,其子女、帮扶干部、驻村书记等可以为贫困户担保借贷。同时,鼓励贫困户自筹资金实施产业项目,享受先买后补政策。
      (三)强化风险防控。强化资金监管,履行民主程序,逐级审核报批。发展订单产业,降低产业风险,做好产业风险防控,从产业奖补资金中安排风险防控基金,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四)增强法纪意识。乡镇要与贫困户签定产业发展承诺书,贫困户要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如发现有违约现象,一律从严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冒领、贪占、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行为,将取消帮扶资格,追回奖补资金,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严惩。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由突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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